WK綜合論壇, WK综合论坛

查看:747 回復:1 發表於 2013-9-28 11:34:26
累計簽到:6 天
連續簽到:1 天
跳轉到指定樓層
楼主
發表於 2013-9-28 11:34: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VIP精品區,資源無限好賺金任務區,輕松賺金幣
加入VIP,享受高級特權宣傳賺金又升級,超級棒

香港一时的出现狐仙的地方 [複製鏈接]

(闻说现存於粤华酒店 67-75 渣华道 北角)
; x5 o! y& N# U
. ?  d4 S4 Z( u( [  ?8 T- P) C/ O
事源於1981年,

6 s3 h: A2 s* X2 r
於虎豹别墅, 当时别墅外有很多画,,工人每朝早都会抺墙上边既画,有一夜, 雷电交加, 天上闪过不正常光线,翌日,工人如常抺画,
$ Q5 h* K6 w6 K4 4 @/ \' P
$ H7 k9 O+ ]& v/ R+ V& c
岂料发现墙上有(约7个)狐狸头,工人见状大惊, 立即通知其他人,

7 V$ ?' A. p, Q7 e+ `
但一众到来到时已不见狐狸头,有学道人士立即用黄纸将石头封住。
'
; U8 ]+ |: L  f
后来於温莎公爵大厦 (即皇室堡,易名於十年前左右)

* K" i2 [' h* \" n
当时出现由於太多人围观一幅出现数个狐狸头的云石,公司亦因为看到来观看孤仙的市民太多而被迫停业了一天。保安后期用一块布将云石掩盖,更於夜半时分,商场关门后拆掉整块云石平息风波。 事有凑巧,更换大理石后,大厦商铺生意奇佳,成就了今天的皇室堡。 期间,温莎公爵大厦顶层某酒楼 (有传是大厦对面的某酒楼)

3 @, e* d, k  z+ u6 H, ^9 l5 T2 x! U
这酒家常有父母为小孩摆满月酒,但在那摆酒的小孩,都会死於非命,有指是狐仙索命。) 当中流出最多的传闻是一对夫妇於该酒楼中摆满月酒,但事后,
& [& _3 O  s, y! S5 l& Q$ y
红眼睛尖牙狐仙出现於妇人的梦中,说该夫妇没有向他敬酒,
/ m; j5 D% U% g5 U2 b& B( ~" K: N2 A
要杀了小孩,一下子就把小孩咬死。妇人惊醒,

4 d& E- u4 B) i- N% A7 I
发现婴儿面色发青,并已没有呼吸,夫妇见状马上把婴儿送到医院送到医院后证实婴儿突发性死亡,有传婴儿没有全身的血被吸乾。
; x/ m" p( @* v4 ?- u1 j4 u

# b% s+ h: g% i8 z
事件至今仍众说纷纭。有传当时的狐仙被高人封印在墙壁中,

! K. u) L- u. Q5 N
有传当时有一位道士来港收伏其中两只较暴戾的狐仙其馀的放生。
!
9 R& |6 A3 E7 a) P6 ~  ]% b
但事件传到台湾后,竟有不同的版本,这只狐仙竟在台湾继续修炼,究竟是否真有此事?

+ w  F/ A9 N  {
某记者找到狐仙堂负责人叶老师查问。他表示,当年香港狐仙事件传到台湾后,有一位大法师到香港把那狐仙带到台湾阳明山放生,

  s8 r# [7 {3 p/ i" L
他说在十多年之前,确有狐仙在阳明山上修炼,而且不止一只,

6 g! t- @! o( K8 c  j1 c: K/ V
[但自从大法师仙逝后就没有狐仙在那裏修炼了。

8 c4 G0 ]$ w$ P* ?' M8 [0 {/ n
而上年8月,有听众致电恐怖热线爆料,自称是皇室堡的卡拉ok员工,因贪玩曾上到顶楼,) 并困著同事於天台,而该名同事出来黎,神色惊惶,立刻辞职。 而他说顶楼是弃置的游乐场。事后他问保安主任,保安主任道顶楼并不是予人玩,是给死去的小孩玩(狐仙事件死去的)

; v0 |: W0 |1 t2 G/ {8 _
另一狐仙事件,同样牵涉无辜婴儿。据说,一只顽皮的小狐仙从内地东北山区辗转来到香港后,夜间潜入已关门的百货公司童装部,穿上童装、童鞋到处玩耍,

. ?- t& t* |( m1 `$ v% a# U8 p( a
翌日店员看见满地散落的货品,以为是闹鬼。
,
$ I) N: B* h2 i: s! e
老板请来法师作法驱鬼,小狐仙一怒之下竟弄死一名婴儿报复。

) N' |7 p! {" D0 L
后来,高人出手将它打进墙壁,令墙上现出一条清晰狐影!后来台湾有一位幻化人形的狐仙,赴港将狐灵摄入一枚玉戒指内,
3
' D+ c2 y, p: O2 A, [  G
带到阳明山放生。此后,商店墙上的狐影自此消失。
收藏收藏 贊贊(0)
把本文推薦給朋友或其他網站上,每次被點擊增加您在本站積分︰1宣傳

回復樓主 親!! 下午好,中午養足了精神嗎?讓我們一起渡過下午茶時間,WK有您更精彩!

 分享同時學會感恩,一句感謝的話語,就是最大的支持!  歡迎交流討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c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言論的方式運作,WK論壇對所有言論的真實性、立場及版權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言論只代表發佈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務必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言論」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言論,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內容出現「真實性、立場及版權」等問題,請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論壇有權刪除任何言論(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SiteMap[網站地圖] | DMCA

發表新帖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