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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金融三業今(2019)年裁罰金額創新高。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截至12月26日,金管會對銀行業、產壽險、證券期貨(含上市櫃公司)總計開出297件罰單,罰金合計高達3億122萬元,比起去(2018)年的1億9,225萬元,多出1億897萬元。 進一步區分,銀行今年罰鍰案共23件,罰鍰金額8,430萬元,與去年24件,共罰4,816萬元相比,可看出件數減少,金額卻大增,代表平均每案罰鍰金額比去年增加。金管會表示,銀行業主要是近年不斷出現理財專員監守自盜的狀況,今年總計有10家銀行爆發此類案件,異常挪用及異常往來資金逾3億6,000萬元,其中8家銀行因此遭罰。 在保險業更是今年被裁罰最慘的業別,吞下罰單共計66件,不僅遠高於去年的23件,裁罰金額更突破1億元,達到1億3,560萬元,較去年的7,520萬元大增80.3%。主要罰單集中在南山人壽,包括新資訊系統境界上線引發亂象、更改收費員制度損及客戶權益、投資部門人員在LINE群組報明牌與金檢缺失等案,總計挨罰4,860萬元,為今年金融業最大苦主。 至於證券期貨業因包括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金管會今年共裁罰208件,較去年的239件減少,但罰鍰金額8,132萬元,則較去年的6,889萬元增加18%。金管會指出,金融業者的缺失裁罰,主要來自「例行性金檢」,有時2年一輪、有時3年一輪,而罰鍰最後都進了國庫,並非由金管會運用。 金管會進一步解釋,今年開罰的案件往往是去年或前年發生的違法缺失,而非是當年度的狀況,所以即使今年金融業開罰金額創歷史新高,也不能解讀為今年金融業違法情況比較嚴重。 3 s+ a4 F7 K3 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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