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2项重点提案获新进展 住建局修订相关条例严防高空坠物
8月18日,深圳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安全保障措施,预防高空坠物的建议》以及《关于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的建议》2项提案与办理单位开展协商。
近年来,建筑物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方面:室外构件老化,缺乏定期质量检测等制度;高空坠物的预防性设计规范不足;相关主体在预防高空坠物方面的权责不清晰;缺乏强制性的预防措施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已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授权有关部门建立房屋安全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规定“物业企业负责物业天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部分的巡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其所有或使用的窗户、窗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和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建设高空坠物技防措施,从物防、人防、技防三方面入手,严防高空坠物。
当前,民间河长已经成为官方河长与公众沟通的桥梁,但想要持续深入推动水体治理还需借力于政府。据了解,跨地域民间环保组织联动难度大、信息反馈渠道不通畅、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社会监督热情渐退已经成为民间河长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水务局表示,已经启动了《深圳市民民间河长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跨地域活动方面,规定市河长办应协助对接东江、西江流域河长办和东江、西江流域各市河长办,支持民间河长跨地域活动。信息公开方面,规定定期公开市重点河流的水质情况,河湖周边施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信息反馈方面,规定政府河长及河道主体责任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民间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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