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月实施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聚焦产业数字化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4日召开《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10章72条,包括总则、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措施、附则。
“条例充分凸显广东发展数字经济的地方特色。”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月琴表示,该条例的一大亮点是,突出广东省产业基础好、市场大的优势,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尤其是将产业数字化分设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三章,作为广东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特色,成体系地提出相关措施,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统筹规划集成电路、软件等产业发展,逐步解决“缺芯”“少魂”问题。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提出,广东要增强工业芯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等供给能力,实现工业制造技术和工艺数字化、软件化。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构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
该条例另一个亮点是充分体现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发展理念。该条例显示,广东要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如对数据产品、数据成果的财产权益予以法律保护,可以在法律规定条件下探索数据价值交易模式等。
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许典辉介绍,2020年,广东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占GDP比重46.8%,数字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一。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累计建成5G基站13.4万座,居全国第一。
许典辉表示,广东将切实增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的发展动能。深入实施“强芯”“铸魂”工程,加快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到2025年,数字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过10.7万亿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园区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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