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行了本赛季第五期(20240429期)裁判评议工作。根据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本期共评议了来自中超、中甲、中乙、女超联赛的10个判例。评议组认定6例最终判罚正确,4例最终判罚错误。10个判例中包含4次裁判员判罚错误,1次助理裁判员判罚错误,2次VAR介入错误。
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中纪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权威媒体代表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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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 `5 ^3 ?3 @' S- D' e7 o. M' R9 U中超联赛第8轮浙江VS北京国安,比赛第82分钟,浙江队45号队员与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在后者罚球区内争抢时,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并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改判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浙江队45号队员在争抢时犯规在先,北京国安队17号队员随后的动作不应视为犯规,裁判员最终改判罚球点球的决定错误;VAR介入错误。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相关错漏判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