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5-25
- 精華
- 在線時間
- 小時
- 米币
-
- 最後登錄
- 1970-1-1
累計簽到:106 天 連續簽到:1 天
|
本帖最後由 woaihuihui 於 2015-5-1 21:38 編輯
+ R0 i9 _& y8 [+ M4 a* H
; R) z7 H1 H& B$ p# I5 d1.腐爛的一家三口% S7 d/ \3 [" h9 Z S" o$ ^0 U
這是我實習的時候翻卷宗翻出來,到現在也未能偵破的案件。97年的8月份,我市“華僑飯店”的老闆全家在家中被害。報案人還是一個警察呢,是老闆的朋友,因爲老闆全家一直不出現也聯系不上,職業敏感讓他找鎖匠打開了房門,結果——老闆鄰居們聞到的惡臭終于找到了來源。 l a$ A7 G# p, W ~
我翻看卷宗的時候,看到那些現場照片不禁頭皮發麻。老闆被殺在書房,雙手反剪綁在身後坐在椅子上,他死後兇手推翻了椅子把他蓋在下面,當法醫擡起椅子的時候,椅背上一層人皮,老闆屍體的後背上也是清晰的椅背花紋……老闆妻子被殺在卧室床上,面部已經腐爛了,一半被蓋着枕巾,身體膨脹呈巨人觀,有清晰的腐敗水泡……老闆兒子死在衛生間,雙手反剪被綁,身體縮成小小的一團……6 {* U* |1 b; B* ~
他家地闆上滿是屍體腐敗後流出的液體,和血迹混在一起,黃褐色……
8 l8 }$ z, @- Y/ D而最惡心的是,我們帶隊去勘查現場的隊長,一進門就被那些液體滑倒,結結實實的摔了個大跟頭,被那些液體“泡”了一“泡”……
6 k, u& v! r1 ^1 q2。人油8 n, o- N6 K- b) k
這是我的微量物證老師在上課的時候給我們講的,比較典型的利用“微量物證”破案的案例。8 t9 O$ S2 G+ h- N# p
發生在沈陽,具體時間……應該是99年以前吧!因爲是99年的時候老師講的,當時她沒說。
8 m8 y* ] f2 r! S+ K E" R作案人大概是兩個吧?這也記不清了(汗……時間太長了),總之就是報複社會還外加搶點錢,他們選擇對雞下手,因爲那些姑娘流動性大,對外的虛假信息多,對她們下手相對比較安全。
$ ^! X( G& B; k9 G6 ~8 L( i他們殺人後毀屍的方法是用王水。3 `- S9 j) P t) i( K
一樣的案子做多了就容易破了,但是當警方懷疑到他們的時候,他們也感覺到了,就把泡過屍體的王水全都倒掉。當警方找到他們毀屍滅迹的出租屋時,工具都已經被銷毀。
( U4 y' C' M8 f5 h# Q% N警方發現那間房子有個地方地面的顔色和别的地方不一樣,能看出來放置過缸類的東西,于是對那附近勘查的特别仔細,最終在牆上刮下三顆米粒大小的黑色物體。
V$ b1 l+ V8 `9 p: e經過微量物證檢驗,那是——人油。
& q* E/ A8 _& z老師講了一些題外話,說那兩個人事後交待,他們第一次作案的時候自己也吓得不行,把屍體放進王水缸後,屍體上下翻騰并發出奇怪的聲音,冒紅光,他們都快吓死了……
$ y0 W8 y/ t2 y1 N9 }當時想象了一下,然後超寒……. Y& Z3 F. \$ [0 e( b2 @
3。拼圖
1 _ k9 G( c0 S$ x3 |1 q0 O1 x0 s$ Y這是我法醫系的同學在沈陽實習的時候參與的案件。9 @; ^/ ?% y* B" W/ Q
時間應該是2002年,當時他在實習。因爲刑偵和刑迹系本科都是四年,而法醫本科爲五年,所以他實習的時候我回學校去看他。然後他講了在沈陽當法醫時候參加的案件。其中這個“拼圖”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因爲我太善于想象了……寒……
' t# y4 C9 {& o% ~/ | I也是一起因報複社會而殘殺小姐的案件。而這次這個人選擇的毀屍滅迹方式爲分屍外加水煮。
+ t; Z' {6 t9 V他一共殺害了七個人,分屍後,把容易和動物肉體混淆的部分拿出去丢掉(其實人的肉分開看和動物的一模一樣,只要不是特征部位,這是我上法醫課得出的結論),把特征明顯的留下,然後用鍋煮。
$ m2 Z3 }3 r# [" r& j w" z被偵破的起因就是,終于有個撿垃圾的老頭看到了他丢出去的肉而感覺不對了,然後找到警察,化驗後是人肉,就在那個垃圾站附近的小區開始排查。4 i- R& I6 _& b$ x! B; O% `
第一次排查,他躲過了,第二次,打開門後看到許多大鍋一起煮東西……于是抓了個現行……" X! d9 V% y1 H! j9 q6 x, a
比較讓我郁悶而且寒的是,我朋友他們的任務,是從那幾口大鍋裏撈出東西,挑着拼……拼成七個人……
% r4 Y6 ?% h; @4 G. r. X; s專業的法醫們啊!好些天都不想吃肉……
" ?% b. j# L7 U5 n4。腌肉
$ [/ H ` i( y這是我上班後經曆的案件,不過沒有經過我的手,這個案子在那個城市當時很轟動的,肯 有那裏的人記得。
/ q6 z' F/ t( @% E7 ?7 s一個在小範圍内知名的女人失蹤了(在小城市,女人知名往往是因爲她們的私生活,這個女人也不例外),她的外号如她的年代中的那些一樣,俗氣卻又讓人不乏聯想——“黑牡丹”。2 j9 R5 F+ R1 q" \; I: P0 Q( ~
她的女兒報案說她很久沒回家了,因爲這個黑牡丹也是長期在外厮混的人,只有“很久”才會引起女兒的恐慌……
7 P/ Q! z3 G; g! h& ~8 P排查之後,在時間上最後看見她的人說,當時她和妙某在一起。那妙某自然成了重點懷疑對象。但是幹懷疑是不行的……
5 f) P) Z5 E0 ]3 }這案子就沉默了一段時間。
( B) Q. i' h q6 p* M+ b後來妙某搬家了,他曾經租住的房子的房東去收拾,準備再次出租,最後清理到下房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大缸,裏面全都是腌肉和腌排骨,雖然妙某曾經經營過燒烤攤,但那樣的地方發現的那樣的東西特别是用房東的話說來那些東西呈現“橙色”的怪異現象……房東報警了……
6 Y: b! a' E) p, s. ^* }# H經檢驗,符合那一切恐怖想象,那骨頭和肉都是人的……于是妙某被捕,在那缸肉面前撂出他殺了黑牡丹……
_$ L7 x$ l+ p2 b而我們同事間,會突然問一句,你吃過XX的燒烤嗎???( L& O5 m; i3 u( ^; o
5。給死人蓋樓
: W* y) u- o& N( n1 V2 m" s! G這就是我給同學打電話,他給我講的案子。
. Z- Y# P+ r' R8 E. L: x發生在他們那兒的郊外。
0 P, V% f# b* Z4 M9 \# b有段時間,總是有旅遊的人在郊外失蹤,案件往往都是這樣,一種手法做得越多,就越容易破案,因爲這樣很輕易的能找出共同點,能找到分析案件的入手點。1 m3 s2 {, B. Y* u7 H3 {
警方當然就到郊外去排查。那是一個旅遊區,有很多當地居民都把自己家裏弄成可以招待客人的地方,想來便是做一些農家飯之類吧!順帶家庭旅館。7 a+ n* |4 X' r
在排查的時候,有一個反饋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一個開辦家庭旅館的戶主,家裏經常有漂亮衣服挂出來,大家很是奇怪家境一般的他們怎麽買得起那些好衣服呢?
, J8 G; r i! o重點落在這家人身上後,案子偵破了。我同學說這家的兩口子都有些心理變态,看見别人任何方面比他們好就一點都受不了,所以才會殺人,既然變态也許就不會對這些事很愧疚吧!當然這是我理解的,具體怎麽突破的我沒細打聽。總之那兩口子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9 v r3 T; b/ d# @比較讓人寒的是他們對屍體的處理方式,他們在院子裏挖了大坑,湊夠了一定數量的屍體,便并排放在那坑裏面,然後在上面抹上水泥,再殺人,再藏屍湊數,湊夠了再擺好抹上水泥。就這樣,在起屍的時候,那些人看上去便生生的被蓋成了“屍體的樓房”。一共是40多具屍體,住在那地下好幾層的“樓房”裏……% o7 U ^+ b% q( t, l
而這棟樓房,就在那家庭旅館的院子中,地底下……& t0 h# U' T, F3 ~% x' b
也許以後我們去農家旅遊,也要當心了……
, e- P2 s1 e5 x) H6。緻命的巧合
1 A, o5 T( v) {+ i& ?# ?; l+ Y這個同樣來自我同學講述。
8 X$ V7 O9 V/ k0 \- ]% i巧合不是只會在影視文藝作品中發生,真實生活中就偏偏也會發生像小說情節一般離奇的巧合,甚至有的時候,這些巧合是緻命的。
9 v7 W* K1 r1 M/ P還好這個案子最終真相大白,有冤的人也得見天日。但是轉念一想,那些巧合,那些冤屈,怕不是對那個人的某種報應呢。* y8 i* }' T. D" A t$ c9 M
警方接報,一個女人被謀殺死在自己家裏。謀殺方式爲扼頸,死前曾發生性行爲。法醫認爲死亡時間約在淩晨3點。" _1 i9 ]7 W$ f* A; E! N% Q
很容易的,便找到了重大嫌疑人,這是一個有錢人W,被害的女人是他的情人。女人屍體旁發現兩塊枕巾,上面的精斑經化驗爲A型血,W剛好是A型血。
7 W, B* |8 ^" U. [$ U于是警方開始對W進行詢問,W說當天他們的确到女人家裏發生了關系,發生關系的時候的确用枕巾鋪在女人身下,2點的時候他離開了。但是他居然在女人家附近迷路了,一個多小時都沒走出去。而且他們在激情中的時候W很迷亂,不記得自己是否有把手放在女人脖子上,W走的時候和女人說“我走了”,女人也只是“唔”. z9 v2 A+ l1 O1 c
了一聲,所以到最後,他甚至認爲真是自己在激情中卡住了那個女人的脖子,那女人在他走後死了,他也就打算認罪服法。
( ?. n( H* H# ~1 R8 ?- X我們來看要點:動機:激情錯殺,不需要動機的。時間:淩晨2點左右,雖然法醫根據屍僵判斷女人死在淩晨3點,但是因爲那是冬天,女人開着電褥子,因爲保暖的緣故,屍僵形成的晚一些也很正常,而2點之後,W離開了那裏并在迷路中,沒有人能證明在那段時間他不在現場。工具:雙手。其他物證: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再加上W也打算認罪,按說這案子也就該結了,連DNA都不用做了。6 F8 I! w) G" k1 r4 R
好在警方還是認真的,女人死後她的手機不見了,而W說不出來那手機哪兒去了,便在這個疑點上打了個結,而幸虧有這個結。
# w4 j* `" l& S4 g% W( |% W後來那女人的手機居然打出了電話,也就順藤摸瓜的抓到了拿着那個手機的人,很輕易的,那個被吓破膽的小偷就交待了他搶劫殺人的經過。* r7 ~" b, V+ U' T
淩晨3點左右,小偷摸入女人的家想偷東西,看到赤裸的女人便起歹念,先*後殺,順走手機和财物。
: D8 t$ A: |) W再看要點:動機:劫财劫色殺人滅口。時間:淩晨3點,法醫的判斷是準确的。工具:雙手。其他物證: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那小偷居然也是A型血!!!!!!!!!而當時因爲W承認和那女人發生性關系是用枕巾墊在身下,并且是A型血,警方當時沒做DNA也是可以理解的。3 D" h v% w9 W8 _: N' q% y
做了DNA之後,小偷正式伏法了……) j3 E" w" S; U- K& w3 f
太多的巧合了,且不說A型血,不說用枕巾墊在女人身下的習慣,不說前後一個小時的時間,就說W怎麽會突然迷路呢,怎麽會不記得是否掐了女人脖子呢……! L _0 H0 g) S6 Z
如果W不迷路有人能證明他沒在現場,如果W和女人激情的時候沒那麽意亂情迷,如果W能确認自己離開的時候那女人還很正常,他肯定能少受不少來自于内心的恐懼吧!
! w& |. ?, i# c {* P再如果那小偷不那麽笨,稍微有點反偵查能力,不用那女人的手機打電話,W怕是要去大牢裏生活些日子了……
Y u( ?4 f" v- A; s! ^但願不會陷入那樣的巧合之中,而但願之前,還是先告誡自己不要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吧!也許别人做的時候還沒事兒,到了自己,卻觸犯了什麽,最終百口莫辯甚至搭上性命呢……* P7 u$ }. O, S% {: U: [ {
7:回帖
8 v4 \% P2 V& s! W4 s* ]這是我在QQ上認識的一個朋友的口述。/ Z1 ~% E0 c6 l8 _) U; d
“那是一個陰冷的日子,天暗得讓人感到不安。曾經我不明白爲什麽不安,但是現在我明白了。那就是我多行不義必自斃。老天爺也有預感的。( U/ b2 G5 ]" H# {3 f+ v- _; a
那天,我正在公司偷偷上網,突然頭頂一聲霹靂炸響:你在幹什麽? g& F1 F; h& y8 @
我、我、在網上查資料……。我來不及關掉頁面,顫抖着聲音道。& |" T$ W) }: b# |2 h2 c$ U; u4 L
老闆劈頭蓋臉訓道:你少給我來這一套,上班專心點,再讓我查到你上網,小心炒了你。訓完老闆轉身欲走。
0 o) V3 S( [9 u5 S) z我高懸的心肝正要歸位,突然老闆折了回來,徑直走到我的電腦面前。然後我看老闆的臉色漸漸地如死豬一樣,開始漲紅,發青,發黑,最後發臭。老闆霍地站了起來,悲憤的聲音再整個公司上空回蕩:) F0 \9 n; P) ~- @
你竟然看帖不回帖?!……你怎麽能夠看帖不回帖呢?!鱿魚,鱿魚!……我終于嘗到了味道了……* Z+ {: I+ F6 e M3 [6 O
我悲傷地在街上遊蕩,不知道往何處去。 b9 t: p) z& K
漫無目的地晃蕩在某處,擡頭一看:“看帖必回”網吧。2 z% |' C* C( S* V: t' ?
我揀了僅剩的一個位置坐下,打開一個BBS繼續看我在公司沒有看完的鬼故事,看完,順手關掉了網頁。+ ]' P/ m2 d( Q0 c8 K# P! q, ^- a
接着我看見屏幕上映出一個發抖的身影,正站在我的後面。 d: B m- T# t8 N9 h; `/ c1 Y
一種詭異的即将爆炸的感覺在我的周圍彌漫開來。我回頭,剛開始殷勤無比的美女服務員用手指指着我,極力壓抑的悲憤使得她渾身發抖。
+ G8 E, I7 |4 w; f8 |你走,我們網吧沒有你這種家夥! 這是我今天聽到的第二聲炸雷了。
6 v- E+ y$ \5 X5 ~0 }$ [再接着,我感到了網吧裏所有的人的目光齊刷刷的聚集到我的身上,我感到一種萬箭穿心的痛楚。
. ~6 b: w# l, ~) K: b2 s然後,無數火山爆發般的拳頭朝我的身上頭上落了下來……2 h4 D) n2 l: L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醒來之後我鮮血淋淋地躺在一條臭水溝旁。兩個好心人在不遠出嘀咕了半天,召喚來我最需要的、敬愛的人民警察110同志和救死扶傷的120同志。
; k2 V+ ~; G0 n9 c C: g; F5 X在被擡上救護車的時候,110和藹的問我爲什麽會被打成這樣,我說是網吧的蠱惑仔打的。
0 J1 V# a9 J9 y' b' r; K1 A110知道了情況後,義正詞嚴地宣布一定要将那些打人的家夥全部收拾,這讓我感動無比。然後110又問爲什麽動手打我。我目光黯淡了下來:我不過是看帖的時候沒有回帖罷了。
. P1 l/ _. ^3 X2 U& h. j刹那間,我感到了擔架的震動。我的天空再一此坍塌了下來。只覺得身體一輕,我在黑暗中劃出一道笨重的弧線,飛向了原來的臭水溝。身後還回蕩着110和120憤恨的尖叫:竟然是個看帖不回帖的家夥,該下地獄……
0 V5 p4 W K/ \我怎麽也接受不了,作爲資深潛水員的我,竟然會淹死在臭水溝裏。難道是報應?
L5 Y% Y/ `5 r8 j' s4 R* l f2 ~" S我似乎真的死了。我已經看到了牛頭馬面。把我帶到了地獄。判官呈上了生死簿,閻王看了看說:陽壽未盡啊,怎麽就抓來了。
2 i$ A/ K) n# Q! c0 J我突然好象明白了看帖不回帖是一件罪不可赦的事情,但是,牛頭馬面的聲音已經響起:他看帖不回帖。6 {3 l' N' g1 m
這是我離開地獄前聽到的最後的聲音,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聲音,甚至于我生前的被打和被抛棄都不算什麽了。
* J. F) U& ?$ N3 z" J我的确死了。閻王把我未盡的陽壽都給了看帖回帖的人。9 a m8 I# I2 _& C( L+ H" W
而我,地獄沒人要,人間沒人要。 我就這麽遊蕩在荒郊野外。
2 {. [; \" U8 m |
|